5名候选人依次进行竞选演说,现场回答党员提问,计票人员当场清点选票……蚌埠市淮上区桂花园社区47名党员,日前通过“公推直选”方式选出了党支部书记。从推进党务公开,完善选举制度,到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十六大以来,我省探索创新推进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实践,不断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近年来,我省通过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创新候选人介绍方式,改进选举办法,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较好地落实了党员民主权利,提高了选举的公信度。
2011年,在全省村级党组织换届中,不少地方以市、县(市、区)、乡镇为单位全面推行公推直选,采用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采取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大会竞选演说、接受选举人现场问询等多种介绍方式,防止了“选前不识人、选后人未识”现象的出现。全省共有5577个村党组织换届实行公推直选,占总数的37.5%。 2008年以来,全省共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选拔厅级干部55人、县处级干部1295人,差额票决厅级干部55人、县处级干部472人。在去年四级党委集中换届中,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名人选全部进行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选举。
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各级党委部门和单位通过不同形式推进党务公开,让公众了解党务运行的状况,保障党员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各级党委普遍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言人相继“就位”,就工作中重大事项及时组织权威发布、政策解答。目前,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均建立开放日制度,去年以来,全省市县委组织部共举办“开放日”活动211次,邀请各界人士5659人次参与,收到意见建议1724条。全省14.2万个乡(镇)、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已全面推行党务公开,覆盖面达100%。
落实党员主体地位是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2008年,我省在基层党组织普遍设立“党员议事会”,搭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村级事务的新平台。目前,全省已建立农村党员议事会15400多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参加议事会的党员代表30多万人。基层党组织普遍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保障党员权利,拓展民意表达渠道,以党内民主带动基层民主,从而实现村民自治。
让权力受到监督,是对党员和群众权力的守护,也是党委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条件。2006年以来,我省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科学划分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目前,已将试点推广到全省105个县(市、区)和3个省辖市。十年来,地方党委把票决制扩大运用到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等重大决策上,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