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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4年高招加分政策已出台
【添加时间:2014-5-27 9:26:13】【双击自动滚屏阅读】
  我省2014年高招加分政策已经出台,和去年相比,应届毕业生涉及项目基本不变,特殊岗位军人子女优先录取机会增加。具体如下:
 
  20分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0分档: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者,可增加10分投档。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增加10分投档。
 
  5分档:少数民族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应予以优先录取。
 
  今年优先录取类别中新增针对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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